我市将召开市区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

发布时间:2016-11-02 12:26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51

  9月20日下午,市物价部门将在最佳西方友谊宾馆召开我市市区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

  据悉,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的通知》和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落实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价格调整拟定方案具体包括三项内容。首先,针对徐州市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提出三种拟调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成本定价法,即销售价格上调0.30元/立方米。方案二:对应联动法,即销售价格上调0.25元/立方米。方案三:综合盈利法,即销售价格上调0.35元/立方米。

  其次,拟实行“阶梯式”气价。为保证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限制过度消费,拟对市区民用户按用气量推行阶梯式气价,并提出两种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50立方米以内为一档,按民用气基本价格计费;50至100立方米为二档,按民用气基本价格的1.1倍计费;超出100立方米部分为三档,按民用气基本价格的1.25倍计费。方案二:100立方米以内为一档,按民用气基本价格计费;100至200立方米为二档,按民用气基本价格的1.1倍计费;超出200立方米部分为三档,按民用气基本价格的1.25倍计费。

  再次,建立价格联动机制。当天然气上游价格涨幅在8%或10%以内的暂由企业自行消化;当上游价格调整累计超过8%或10%,民用天然气到户销售价格作同向调整;为控制价格调整频率,减少天然气价格调整对居民生活的影响,民用气价格原则上以1年为一个联动周期,即距上一次价格联动时间不少于12个月。

  此外,为确保低保人员生活不因气价调整受到影响,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后,拟对市区低保对象、特困职工家庭实行优惠减免政策。即每户每月免费使用管道天然气5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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