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推行干部离任交接制度

发布时间:2016-11-02 12:28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7

  为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预防腐败体系,铜山区委组织部探索制定《铜山区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暂行办法(试行)》,使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更加科学规范。

  办法明确辖区各镇(场)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局室,区各委办局(公司),区直属单位正职领导干部在提拔、调整、免职、辞职、降职、退职前,按照离任交接办法规定,对“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情况”、“职责履行、机构设置、编制使用、领导职数配备等情况”等方面进行交接,防止交接不清、责任不明。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领导职务调整后,区委组织部向离任领导干部发出《离任交接通知书》,并对交接事项提出具体要求。领导干部按照规定填写《离任交接表》,并分别送达区纪委监察局、区编办、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国资办)等主要单位进行审核。

  办法明确要求离任领导干部对移交事项及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应交未交事项或移交资料失真的承担相应责任。其中,离任领导干部在规定时间未办理交接手续或交接不清的,经报区委、区政府批准,组织人事部门暂缓办理行政、工资等调动手续,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察局负责监督执行。对存在久拖不交、交接失实等情况的,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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