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单位绩效考评“四个严禁”

发布时间:2016-11-02 13:13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4

2012年度市直机关和单位绩效考评工作已全面启动。为确保以优良作风开展考核工作、考评结果客观公正,市委机关工委、市作风办发出《关于严肃绩效考评纪律的通知》,提出具体要求:

改进考核作风,严禁形式主义。考核过程要注重实际效果,简化程序,提高效率。考核组刁难考核对象、铺张考核形式,对考核对象提出考核内容以外要求的,一律撤换考核组长,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恪守廉政纪律,严禁吃请收送。考核组成员和考核对象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不得吃请、请吃和收送任何形式的礼品等,违反规定的,一律取消考核评先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规范操作程序,严禁弄虚作假。考核组须严格把关、规范考核,考核对象须积极配合、提供真实材料,考核组成员打“人情分”、考核对象造假的,一律认定考核结果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坚持阳光考核,严禁暗箱操作。把考核内容、程序和人员公开,考核对象绩效目标和完成情况公开,考核纪律和监督投诉渠道公开,未按要求落实公开考核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公开隐匿情况,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考评期间,市作风办将邀请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和市各主要新闻媒体对考评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808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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