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拥有地方立法权20周年 市人大开展征文等系列纪念活动

发布时间:2016-11-02 13:19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4

2月22日从市人大获悉,从2月下旬开始,市人大将举办一系列活动,纪念我市拥有地方立法权20周年。

1993年4月22日,国务院批准我市为“较大的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我市拥有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近20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和有关法规问题的决定61件(其中废止16件,修改22件次,现行有效45件),为推动我市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据悉,系列纪念活动将从2月下旬持续到5月底,包括出版法规汇编、开展征文活动、出版立法经验征文汇编和召开立法座谈会等。征文活动从2月底至4月底,采用定向约稿和自由投稿相结合方式,围绕立法建议、立法感悟、立法实践、法规实施等,面向全社会征文并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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