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全市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发布时间:2016-11-02 13:21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5

记者从3月8日召开的全市民政工作会议获悉,7月1日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月510元以上;农村低保标准主城区提高到每人每月310元以上,其他县(市)区每人每月270元以上。

据悉,今年将完善城乡低保政策,市级将出台《徐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制定《徐州市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办法》、《徐州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徐州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和《徐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

我市将扎实规范低保工作管理,市、县两级成立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市、县、镇三级成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指导中心。开发建立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出台农村家庭收入核对办法,建立低保对象信息镇(街道)、村(社区)长期公示制度。

在提高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水平方面,我市将取消病种限制和救助起付线,对经基金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付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60%以上,封顶线提高到不低于3万元,“一站式”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平台建成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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