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专项整治工地扬尘

发布时间:2016-11-02 13:21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9

记者从市城管局获悉,我市出台《施工工地扬尘治理目标和措施》,对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待建工地、收储工地、园林绿化工作、道路施工工地的围挡设置、道路硬化、出入口冲洗设备、物料堆放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从3月11日起,我市对439家工地依照该标准展开工地施工扬尘治理专项行动。

文件规定,建筑工地的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设置实体围墙或围挡,主干道高度不得低于2.5米、次干道高度不得低于1.8米。围挡下方应设有50厘米高的砖砌基础。工地内道路必须建设砼硬化循环车道,出入口外侧道路应与城市道路进行砼硬化连接,出入口内侧道路硬化应使用强度不少于C20的混凝土、浇筑厚度不小于20厘米、道路宽度不少于3.5米,满足车辆安全行驶要求。施工期间,工地内道路应保持完好、无积尘,每天清扫不少于3次,洒水降尘不少于2次。

工地必须使用洗轮机或设置符合规格的清洗池、沉淀池、过滤池、冲洗设备及排水设施等,鼓励使用吸扫机、防尘墩和抑尘剂等先进技术,确保净车离场。冲洗水池应当接通城市排水管网。严禁露天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建筑物料,施工现场的弃土、建筑废弃物等应及时清运,临时堆放的应采取覆盖湿化、绿化等防尘措施,已覆盖的每日洒水降尘不少于2次。严禁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搅拌应采取密闭措施。施工中使用风钻或清扫施工现场时,应洒水降尘。

建筑主体应当设置垂直密闭垃圾通道,不得将具有粉尘逸散型的物料、渣土及废弃物等凌空抛撒。沿建筑物外立面应每隔2层设置雾化喷淋设备,每天不少于2次雾化降尘。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围墙拆除、平整场地应及时清理建筑垃圾,修复损坏道路,绿化裸露地面。拆除围墙、工棚等临时设施时,应按照拆迁工地的防尘标准执行。

据市城管局渣土处人士介绍,此次的集中整治不但将全市建筑工作纳入检查范围,还将检查范围扩大到拆迁工地、道路施工工地、园林绿化工地以及收储、待建工地。

目前专项整治行动已随机抽查了汉之源世贸酒店、江苏师大创意园大楼以及市艺术文化交流中心等三个工程项目,对存在工地内道路硬化破损、未按要求设置冲洗设备的市艺术文化交流中心项目下达了书面整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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