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高污染车辆实行区域限行

发布时间:2016-11-02 13:21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20

为有效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道路实际情况,本月起每日7:00至22:00,我市禁止无标、黄标车辆在新城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山新区、云龙湖风景区内城市道路和中山路、解放路、和平路行驶。10月1日起,禁止限行车辆在我市建成区城市道路行驶。

据了解,限行车辆有两种:一是无标车,即未参加机动车环保监测或未领取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另一种是黄标车(贴黄色环保标志),即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排放达不到国Ⅲ的柴油车,属于高污染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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