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主城区政府购买服务基本规范下月实施

发布时间:2016-11-02 13:23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7

我市出台《徐州市主城区政府购买服务基本规范(试行)》,自4月1日起正式实施,由政府出资,聘请服务人员进入家庭,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康复护理等基本生活保障性的服务。
  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对象
  政府购买服务是社会公益行为,其对象为拥有本市主城区户籍、75周岁及以上、人均月收入在低保标准1.5倍以下的空巢或独居老人;服务价格和时间为每人每月补贴150元、提供10-15次总计不少于15小时的服务。
  规范所称服务机构,是指依法登记注册、经聘用从事政府购买服务经营活动的机构。
  规范所称服务员,是指根据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的约定,上门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人员。
  规范所称消费者,是指经审批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老年人。
  主要服务内容及基本规范
  1  生活护理
  基本内容:个人卫生护理;生活起居护理。
  基本规范:洗漱等个人卫生应协助到位,容貌整洁、衣着适度、指(趾)甲整洁、无异味;饮食、如厕等应协助到位;定期翻晒、更换床上用品,保持床铺清洁、平整;用于生活护理的个人用具应保持清洁。
  2  助餐服务
  基本内容:集中用餐;上门送餐。
  基本规范:符合国家和本市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老年人的饮食生活习惯;注意营养、合理配餐,每周有食谱;提前一周为用餐老人预订膳食;助餐服务点应配置符合老年人特点的无障碍设施;送餐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餐具做到每餐消毒。
  3  助浴服务
  基本内容:上门助浴;外出助浴。
  基本规范:助浴前应进行安全提示;助浴过程中应有家属或其他监护人在场;助浴过程中应注意观察老年人身体情况,如遇老年人身体不适,协助采取应急措施;上门助浴时应根据四季气候状况和老年人居住条件,注意防寒保暖、防暑降温及浴室内通风;外出助浴应选择有资质的公共洗浴场所或有公用沐浴设施的养老服务机构。
  4  助洁服务
  基本内容:居室整洁;物具清洁。
  基本规范:保持卧室、厨房、卫生间等居室内部整洁,物具清洁;保洁用具应及时清洗,保持清洁。
  5  洗涤服务
  基本内容:集中送洗;上门洗涤。
  基本规范:洗涤前应检查被洗衣物并告知老年人或家属;集中送洗应选择有资质的洗衣机构或有洗涤设施的养老服务机构;集中送洗送取衣物时,应做到标识清楚、核对准确、按时送还;上门洗涤应分类洗涤衣物并做到洗净、晾晒;贵重衣物不在本洗涤服务范围之内。
  6  助行服务
  基本内容:陪同户外散步;陪同外出。
  基本规范:助行服务一般在老年人住宅小区及周边区域内;助行服务应注意途中安全;使用助行器具时应按助行器具的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7  代办服务
  基本内容:代购物品;代领物品;代缴费用。
  基本规范:代办服务范围一般为日常生活事务;代办服务时应当面清点钱物、证件、单据等。
  8  康复辅助
  基本内容:群体康复;个体康复。
  基本规范:康复辅助应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康复辅助应符合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康复辅助过程中应注意观察老年人的身体适应情况,防止损伤;康复辅助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康复器具;群体康复一般借助社区卫生和养老服务等公共服务场地设施,指导和组织老年人开展肢体功能性康复训练。个体康复一般提供被动运动的肢体功能性康复训练、辅助运动的肢体功能性康复训练、保健性康复。
  9  相谈服务
  基本内容:谈心交流;读书读报。
  基本规范:相谈服务应以舒缓心情、排遣孤独为原则;预先了解老年人兴趣爱好等情况;相谈过程中应与老年人保持良性互动。
  10  助医服务
  基本内容:陪同就诊;代为配药。
  基本规范:陪同就诊的情形包括常见病、慢性病复诊,辅助性检查,门诊注射、换药;陪同就诊应注意途中安全;及时向老人家属或其他监护人反馈就诊情况;代为配药的范围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治疗方案确定的常见病、慢性病;代为配药一般到老年人居住地所在区域范围内的医疗机构;代为配药应做到当面清点钱款和药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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