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第14次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2016-11-02 13:28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3

4月23日下午,朱民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扶持家禽业稳定发展、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市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事项。

会议听取了关于扶持当前家禽业稳定发展的工作汇报。我市是家禽业大市,家禽养殖是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之一。受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影响,社会对家禽消费产生恐慌,我市家禽业蒙受较大损失。会议指出,要积极应对当前家禽业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科学引导消费,加强饲养管理和防疫措施,尽快恢复市场信心。要尽快出台扶持家禽业稳定发展的政策措施,保护种禽生产能力,对家禽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给予经费补贴,特别要加大对活禽加工收储企业的扶持力度,打开家禽消费出路,努力将家禽业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帮助家禽养殖户渡过难关。

会议听取了我市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讨论并原则通过了《2013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2013年度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奖惩办法》。会议指出,经过近年来的不懈努力,我市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也存在机械化还田成本较高、大型利用企业较少、禁烧难度较大等困难和问题。下一步要扎实推进分级管理,实现市、县(市)、镇逐级管理、逐级考核、逐级奖惩;要坚持堵疏结合,在加大禁烧力度的同时,积极为秸秆找出路,对秸秆收储点、固化成型点建设予以补贴,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确保完成全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目标。

会议听取了关于徐州市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情况汇报,决定按照省有关通知精神,从2013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会议听取了《徐州市市区扬尘污染防治办法(草案)》重新修订情况说明。近年来,随着我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日益增多,2003年9月出台的《徐州市城市扬尘污染管理办法》已不适应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要求,因此有必要对原《办法》进行重新修订。新修订的《办法(草案)》进一步明晰了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的职责;增加了扬尘排污费征缴、施工单位排污申报的相关内容;根据我市控制大气污染的实际需要和扬尘污染现状,在原《办法》规定基础上,对扬尘污染的防治措施作出了较为具体细致的规定。会议原则通过该《办法(草案)》。

会议还研究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徐州市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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