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有73处应急避难场所

发布时间:2016-11-02 13:28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21

5月12日是我国第5个全国防灾减灾日。记者从市民政局救灾处获悉,截至目前,我市已开辟市、县(市)、区级应急避难场所73处,在双山公墓建有占地500平方米的救灾仓库,并储备了价值170万元的救灾物资,基本可满足我市防灾减灾需求,初步完善了防灾减灾网络体系。

在我市的中小学校及社区,细心观察会发现设有一些“应急避难场所”标识牌,绿底或蓝底的牌子上印有正在奔跑的白色人物图形。据市建设局抗震处工作人员介绍,应急避难场所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一项灾民安置措施,是现代化大城市用于民众躲避火灾、爆炸、洪水、地震、疫情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安全避难场所。目前,我市已开辟市、县(市、区)级应急避难场所73处,其中市级应急避难场所5处,分别是市民广场、大龙湖广场、滨湖广场、彭城广场和楚王陵广场。

应急避难场所按照规模分为三类:

一类是中心应急避难场所,面积在20万至50万平方米,相当于一个城市的应急避难指挥中心。目前我市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已经出炉,将我市的淮塔广场、滨湖公园、新城区大龙湖公园和北三环正在建设的防灾公园规划为中心避难场所。按照国家要求,应急避难场所要满足民众避难时间达到1个月以上,应具有应急避难指挥中心、独立供电系统、应急直升机停机坪、应急消防措施、应急避难疏散区、应急供水等11种应急避险功能。目前这些配套设施正在建设。

二类应急避难场所面积在1万至20万平方米以内,可满足民众在此避难3天至30天以内。

三类应急避难场所是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内的紧急避难场所,多设在社区,可满足民众在此避难3天以内。

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各类避难场所都要配备相应设施。目前我市正在为规划的应急避难场所配套建设相应设备,并制作标识牌。

为确保在灾害来临之时对受灾群众及时救助,我市于2009年筹集100万元专项资金,在双山公墓建设了占地500平方米的救灾仓库,2010年又筹集170万元资金购置了救灾帐篷、汽油发电机、军用毛毯、防潮垫布、睡袋、彩条布、照明设备、净水机等一批救灾储备物资。

此外,我市各县(市)也都建设了救灾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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