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出台服务全市转型发展12项措施

发布时间:2016-11-02 13:36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2

6月20日,市司法局出台《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务全市转型发展12项措施》,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全力服务企业转型发展,推进城镇化进程,深化生态文明建设,为加快实现“两个率先”、建设“美丽徐州”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推进重点工程 项目跟进服务

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介入“三重一大”工程,开展“保姆式”跟进服务,建立重大项目“法律顾问团”,设立公证服务联系点或办证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

推进重点企业 结对服务

在全市选择10家大型企业设立“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站”,推动在300人以上规模企业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组织和引导律师与顾问单位签订“顾问协议”,帮助企业做好风险防控等有关具体法律事务。

推进企业 法律服务供需平台搭建

组建服务企业“专家律师智囊团”,成立企业“法律服务指导中心”;在网络平台开设“法律服务四万工程”专栏,在汽车销售企业设立公证联系点,实现法律服务需求与供给网上网下对接。 

推进企业 经营法律风险预警

在全市设立310个信息采集点,及时收集、分析和研判企业法律风险动态;定期在网络平台发布法律风险预警提示,为企业建立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推进司法行政 集约化服务

深化开展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积极筹建“徐州市法务中心”,实现司法行政“捆绑式”服务;建设完善“12348”司法行政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融入矛盾调处、司法行政业务咨询等职能;依托徐州司法行政网,建设网上场景式法律服务中心(网上司法局)。

推进涉企矛盾纠纷 排查调处

积极发展网格化矛盾纠纷信息员,强化矛盾纠纷滚动排查和分析研判;在300人以上规模企业全部组建调解组织,开展基层劳调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优化医患纠纷调处通道。

推进困难职工群体 法律服务

整合全市法律服务资源,组建“困难职工法律服务队”,对困难职工进一步降低法律服务门槛,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推进城镇化建设 法律服务保障

组建城镇化建设“法律服务团”,积极参与政府重大举措的法律论证,妥善处理城镇化过程中遇到的土地征用等矛盾纠纷,助推城镇化建设进程。

推进覆盖城乡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

大力拓展法律服务覆盖面,实行法律服务人员“联系帮扶一镇、一村(居)”工作制度;在农民工聚集地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律师和法援工作站,完善城区半小时、农村1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推进环境保护 法制宣传教育

将环境法制宣传列入“六五”普法的重点,积极参加世界环境日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和生态文明法制宣传活动;组建环境保护普法宣讲团,培育群众的环境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推进环境权益 保障联动协作

结合“12348”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环境纠纷排查预防、研判分析、信息交流及联动处置机制;组建环境保护法律服务专家库,在环境纠纷多发地区建立专业人民调解组织,鼓励引导律师开展环境保护公益诉讼。

推进环境保护 法律援助

在环境纠纷多发地区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发放法律援助卡,推行点援制,落实律师值班,对群众因环境污染遭受严重经济损失请求赔偿的,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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