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召开会议部署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发布时间:2016-11-02 13:41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6

7月24日,省政府在南京召开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对深入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作出部署,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提升人居环境质量。省委书记罗志军作出重要批示,省长李学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罗志军在批示中说,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新要求,省委省政府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省开展以“九整治、三规范、一提升”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这是顺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盼、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在继续推进村庄环境整治的同时,把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摆上重要位置,突出抓好城市环境薄弱地带脏乱差问题的整治,着力解决交通拥堵、大气污染等“城市病”,不断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综合承载能力和生态文明水平,创造更加整洁优美、宜居和谐的城乡环境。

  李学勇说,“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项重点要求、落实十项工作举措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改善人居环境、增进民生幸福的迫切需要,是扎实推进城镇化、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内在要求,也是增创发展优势、提升竞争实力的有效手段。在充分肯定近年来城市环境建设取得的显著成绩后,李学勇指出,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城市环境建设还存在不少薄弱区域、薄弱地段和薄弱环节,需要我们主动顺应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多管齐下、全面整治,实现城市“硬实力”和“软实力”同步提升,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李学勇说,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要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整治城市环境薄弱地段脏乱差现象为突破口,加快配套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着力改善城市市容面貌,努力实现城市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积极创造舒适优美的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要通过3年左右努力,使全省城市环境薄弱地段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市容面貌明显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承载能力进一步增强,城市管理工作体制和长效机制逐步健全,形成城市容貌改观、环境管理有序、品位形象提升、发展环境优化、居民素质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的良好局面。

  李学勇说,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要突出“九整治”、“三规范”、“一提升”三大重点。针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城郊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城市河道、低洼易淹易涝片区、建设工地、农贸市场”等9类环境薄弱区域脏乱差和设施不配套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影响城市形象和群众生活的“占道经营、车辆停放、户外广告”等3类容貌秩序问题进行规范管理,并在“整治”和“规范”的同时,大力提升城市长效管理水平。一要坚持科学规划、扎实有序推进,做到集约节约,避免大拆大建。二要坚持以人为本、改善人居环境,确立群众主体地位,整治效果以群众真正满意为评判标准。三要坚持综合治理、加强薄弱环节,突出解决重点居住区域、居民日常生活、城市水生态等方面的问题。四要坚持因地制宜、彰显特色风貌。五要坚持长效管理、创新体制机制,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李学勇指出,各市县政府是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主体,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重要契机,面对面听取基层和群众的意见建议,与群众充分沟通、换位思考,使实施整治的过程成为解决突出问题、密切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过程。

  副省长毛伟明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总体要求,抓紧部署相关工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整治取得实实在在、老百姓普遍认可的成效。省政府秘书长张敬华,各市、县(市)主要负责同志和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会前,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了2013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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