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镇认定形成机制,标准共有七项

发布时间:2016-11-02 13:41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4

市农委近日印发《徐州市“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镇认定与管理办法》,着力打造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基地,为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提供优质产品和原料,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

示范村镇认定标准有七项:

主导产业占比,示范村主导产业年销售额占全村农业总产值的50%以上。主导产业为种植业、畜禽养殖或高效渔业养殖的,面积须占全村耕地面积、总养殖量或总水面面积50%以上,示范镇须达到各类标准所占的40%以上;

主导产业产品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示范村镇标准化生产规模(种养面积)占主导产业规模的30%以上;

主导产业必须有集中连片规模化种养或加工核心区域,种养大户或专业加工户占从事主导产业总农户数的比例须达到20%以上;

示范村镇建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入社农户占示范村镇总农户数的比重达30%以上,示范村镇与农业龙头企业、专业批发市场或经纪人有效对接,实行订单生产的产品产量占主导产品产量的50%以上;

示范村镇主导产品要有注册商标或地理标志、市级及以上知名品牌(名牌农产品)认证,生产食用农产品的村镇必须通过无公害农产品或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

示范村镇的农业生产条件基本配套,沟、渠、路、桥、涵、闸、电、水等设施齐全,机械化水平高,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效果好;

示范村农民年人均纯收入高于所在镇农民人均纯收入10%以上,示范镇农民年人均纯收入高于所在县(市)区农民人均纯收入5%以上。

市农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3年起,每逢单年份为市级“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镇的申报年份。市级示范村镇的申报主体分别为达到徐州市“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标准的村委会或镇农业服务指导部门。市级示范村镇每两年认定一次,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监测考评一次,监测考评与申报同时进行,对不符合认定标准的进行淘汰。经认定和监测考评合格的徐州市“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享受相关政策。申报省级及以上“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从已认定的市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中推荐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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