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保障房申请本周六截止

发布时间:2016-11-02 13:43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2

为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今年徐州市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2013年徐州市市区保障房销售(配租)工作7月10日开始申请受理,至本周六(10日)结束。
  对在申请过程中遇到的一些疑问,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进行解答。
  新就业及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此次保障房销售(配租)中,增加了新的保障方式———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80%的房源用于解决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根据各用工单位符合保障条件户(人)数,按比例确定房源配租数量,由各用工单位执行组织配租。各用工单位与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签订租赁合同。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当月起计算未满5年,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市区正常缴存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市区无私有房产(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租住公有住房者,可对今年新推出的公租房进行申请。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具备以下条件: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有固定收入并有支付能力的证明;在市区连续5年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市区无私有房产(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租住公有住房;持有我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者,可以进行申请。
  公租房审核程序有哪些?
  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审核程序包括:申请人要向用工单位提交书面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用工单位审核并公示10天,经公示后,用工单位将审核、盖章后的《申请表》、《公示表》及申请人相关材料,统一报送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经审核后,在媒体及网站上进行统一公示,由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书面通知用工单位。
  本期为何要重新申报?
  市区在2007年进行过一次住房保障申请,由于时隔6年,许多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等条件均发生了很大变化,而且今年增加了公租房这一新的保障方式。
  另外,根据省政府住房保障提标扩面的要求,2012年底我市市区保障房申请的收入进行了调整,保障覆盖面扩大。在今年的保障房销售(配租)方案中明确,在经济适用房住房销售中,优先保障无房家庭;在廉租住房配租中,超出本区房源数量未配租到廉租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因此,为了保证保障性住房销售(配租)的公开、公平、公正、合理,2007年已申请登记的家庭需重新申报。
  廉租房公租房终身制吗?
  廉租房保障是政府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基本住房保障,其中实物配租方式,是指政府向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
  此次可配租的廉租住房共980套,相对于市区的困难家庭来说,房源很紧张。配租上的困难家庭,将实行“年审制”,每年一审核。在租住过程中,如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将实行退租,把廉租房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
  今年市区可销售(配租)的保障性住房共计4004套,包括经适房、廉租房和今年首次推出的公共租赁房。其中经济适用住房均价2991元至2997元/平方米,廉租房租金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6元/月,公租房租赁价格每平方米建筑面积8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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