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检察院为涉罪未成年人建立“家访档案”

发布时间:2016-11-02 13:43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0

“最近孩子表现如何?还去网吧、游戏厅吗?愿意与家长交流吗?平时主要和什么样的人接触多一些?”8月6日一大早,云龙区检察院未检科的两名女检察官就来到民富园社区小可家家访。

小可今年17岁,初中毕业后就没再上过学,也没有找工作,日常就在网吧和游戏厅里打发时间。父母平时忙生意,很少管儿子的事情。今年4月份,小可上网无钱,开始“小偷小摸”,最多一次偷了2000多元。案发后,小可很后悔,很害怕。小可父母也觉得自己失责,并积极做了退赔。

案件受理后,检察官认为小可具有挽救和帮教的条件,遂建议对小可判处缓刑并适用“禁止令”,该意见最终被法院采纳。一个月过去了,检察官对小可进行了家访,这才有了文章开头一幕。

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云龙区检察院未检科注重掌握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点。从年初开始,专门为那些判免刑、缓刑、相对不诉、绝对不诉等问题孩子建立“家访档案”,主要对这些孩子的父母、老师、同学进行走访调查,力促失足孩子正确认识错误,失职家长承担起责任。同时尽可能地要求学校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给未成年人一个净化的成长环境。

目前,该院已经为10名未成年人建立了“家访档案”,均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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