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于9月1日起开展全市交通经济专项调查。
调查对象涵盖公路运输、公路运营、城市客运、水路运输、港口和其他水上运输,涉及车辆、船舶、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及相关交通站点。调查内容包括车辆、船舶和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的基本信息、运输生产信息和财务经营信息。
调查车辆和内河船舶调查时间为9月1日至30日的某一旬,出租汽车、海洋货船、跨省班线客运站、海事签证站点的调查时间为9月1日至30日,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的调查时间为2012年全年以及2013年上半年,10月份完成汇总上报工作。调查方法采用全面调查、抽样调查与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式。
通过此次专项调查,将获取综合反映我市交通运输经济产出量等指标,同时摸清交通运输发展的质量、效益、地区分布、行业结构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