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上获悉,我市将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支持全市中小企业在“新三板”挂牌融资。
为支持企业进入“新三板”市场挂牌交易,我市将“新三板”拟挂牌企业纳入财政补贴范围,按照股份制改造、成功挂牌、项目建设三个环节分别予以财政补贴。
根据初步制定的奖励政策:我市“新三板”拟挂牌企业经辅导完成股份改造和备案材料提交申请后,市财政给予20万元的经费补贴;企业成功挂牌后,市财政给予30万元的奖励。另外,在“新三板”挂牌的前10家企业(以挂牌时间为序),由企业所在地财政给予50万元的奖励。企业成功挂牌后,募集资金80%(含)以上用于我市范围内生产性、经营性项目(房地产项目除外)建设的,按照融资额的5%比例由企业所在地财政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据悉,我市“新三板”拟上市企业的筛选和储备工作现已启动,目前初步筛选出第一批挂牌后备企业30家。根据“新三板”挂牌的要求和条件,下一步将优选14家基础条件较好、挂牌意愿强烈的创新型、成长型中小企业进行培育辅导,通过快速对接资本市场,推动企业迅速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