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徐州市消防条例》下月起施行

发布时间:2016-11-02 13:53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20

10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徐州市消防条例》新闻发布会,新《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新《条例》共七章五十六条,条例在加强市县镇村和单位的消防安全组织体系建设、城乡消防规划和消防设施体系建设、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隐患监督消除机制建设、灭火救援预案制定、演练和启动实施工作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范。主要突出加强重点单位、公共聚集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居民小区、多产权单位建筑物、公共交通工具、建设工程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

新《条例》规定,学前教育机构、中小学、大中专院校应当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育内容,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人员密集场所应利用设备积极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在火灾预防方面,新《条例》规定,建筑高度超过100米且标准层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应按照有关法规、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屋顶直升机停机坪或者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同时,不得在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新设网吧、夜总会、酒吧等公共娱乐场所,新《条例》施行前已开设的,超过许可期限后,有关部门不再许可。另外,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建筑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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