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发布:餐饮企业须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11-02 13:57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3

根据日前市食药监局出台的《徐州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制度(试行)》要求,所有餐饮服务提供者,无论是否已经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必须按照规模或业态配备专职(一级)或兼职(二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否则不得开展餐饮服务经营。
  据介绍,安全管理员要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培训和健康检查,对食品原料和添加剂等采购进货进行查验,规范餐具消毒流程,监督检查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检查环境卫生,处置餐厨垃圾并做好各项登记。此外,若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时,及时报告餐饮监管部门并配合调查处理。
  为了更加严格控制餐饮食品安全,我市扩大了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的配备范围,凡是能够承接10桌以上宴席的中型餐馆,小餐饮集中经营场所、便民早餐区、合法设立的餐饮类便民疏导点等采取集中管理的餐饮集聚区,必须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为了严格落实本项制度,市、县两级食药监管部门将共同负责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考核、管理工作,近期就将全面展开。
  “此项制度的制定,旨在提高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意识,实现全市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全覆盖。”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说,对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考核将“动真格”,现场抽查有20%以上的从业人员未掌握相关知识的,所在地食药监局将要求该餐饮单位重新组织培训,或者对该部分从业人员按照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要求“降级”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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