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选拔新一批“双百高层次人才”

发布时间:2016-11-02 13:57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8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今年继续实施市第六期“双百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近日,市人才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选拔的相关要求。

选拔对象

为全市各类专业技术人才

此次选拔对象主要包括:市属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或直接从事技术开发、推广、应用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省部属单位与我市共建的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引进或培育的高层次人才;驻徐各高校院所中在徐自主创业的高层次人才。

国家“两院”院士、“万人计划”和“千人计划”专家、省“333工程”一、二层次培养对象,不再参与选拔培养。各级各类公务员、市管单位中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不参与选拔培养。

此次选拔,市优秀专家年龄要求为1961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大学学历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市拔尖人才年龄要求为1968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大学学历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研究生学历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获奖时间为2010年4月到2013年11月。市优秀专家9个领域和市拔尖人才11个领域的具体条件详见《实施意见》。

培养对象

将享受项目奖励

“双百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管理期为3年。培养期间,我市将对培养对象实行项目奖励。

对培养对象管理期内取得的科研成果,特别是国家、省重点课题和科研项目,有重大突破的学术专著和学术论文给予奖励。奖励按年度评审发放,每年奖励项目数量控制在培养对象总数的20%左右,每位培养对象管理期内原则上只享受一次项目资助。对优秀专家以5万元为平均数,择优奖励每个项目3万至6万元;对拔尖人才以3万元为平均数,择优奖励每个项目2万至5万元。

我市还将鼓励支持培养对象承担国家和省市重大科研、建设项目,参与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上级科技人才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材料报送

截至11月30日

选拔工作采取网上申报形式,经所在单位研究同意后,由本人登录“彭城英才”(www.pcyc.gov.cn),网络服务平台申报。

市人才办提醒,第五期“双百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工作正在进行,11月25日结束。第六期“双百工程”申报工作,各地和市有关部门(单位)要将推荐工作情况报告、推荐人选汇总表一式两份,于11月30日前报送市人才办。了解详情可登录徐州党建网(http://www.xzdj.cn)“人才工作”栏目,联系电话:83739207、83751726(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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