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民建徐州市委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举行“同心工程”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由民建徐州市委的会员企业家共同出资,对4起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家庭,进行捐赠救助。
司法实践中,一部分案件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导致申请执行人的权利无法实现。今年以来,全市法院进入执行的1367件案件中,457件属于此种情形,占比高达33.43%。
去年,市中级法院与民建徐州市委建立联合捐赠救助机制,利用会员企业家的爱心捐助,对遭受意外伤害且家庭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进行救济。
11月27日,民建徐州市委和市中级法院决定对新沂法院申报的何元秀、铜山法院申报的武钦华、云龙法院申报的谈娟、丰县法院申报的路昌艳等4个受害人家庭予以救助,4人分别接受司法救助3万元。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发放执行救助资金288.35万元,218个申请执行人接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