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市区出租汽车市场秩序,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从即日起至4月30日,在市区开展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综合整治。
此次整治以下列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出租汽车异地经营行为;未取得从业资格证驾驶客运出租汽车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非法合载、不按规定使用通话器以及未经乘客同意故意绕道等违法经营行为;出租汽车无牌、套牌以及违法占用公共汽车专用站台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掉头的;出租汽车驾驶员酒驾、醉驾、毒驾等违法行为。
在此次整治过程中,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将负责查处出租汽车无牌、套牌、驾驶员违法占用公共汽车专用站台的、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调头和酒驾、醉驾、毒驾等违法行为;配合市交通运输管理管处打击黑出租汽车以及异地经营出租汽车。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按照市政府《徐州市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办法》、《徐州市东站地区综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徐州站、徐州东站地区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监管工作。
对在此次整治活动中被公安机关吊销或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交通部门也将撤销其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