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居民医保缴费延迟至3月底

发布时间:2016-11-02 14:10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3

记者17日从市医保中心获悉,市医保中心将2014年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延至3月31日,未缴费居民要及时缴费,以免影响就医问诊。

市区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续保缴费时间,为每年的9月至12月。包括在校中小学生在内的参保居民,应在此时间内到银行缴纳下一年度的居民医保费用,即2013年9月至12月应缴纳2014年度居民医保费用。只有按时连续缴费的参保人员,才能正常享受居民医保各项待遇,并且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也随连续参保年数增加而提升。但目前仍有部分已参保人员,尚未缴纳2014年度居民医保费用。

为尽可能使广大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医保中心将缴费时间延迟至3月31日。未续缴费用的参保人员于3月31日前仍可通过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的网上银行或自助缴费机,续缴2014年度医保保费,也可到这3家银行的指定网点现金缴费。

市医保中心提醒广大参保人员,如3月31日后仍未续缴2014年度医保费用者,即属欠费停保,不再享受居民医保待遇。4月1日后再缴费续保人员则视为新参保人员,就医将有6个月等待期(缴费后次月算起满6个月),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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