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企业用工检查

发布时间:2016-11-02 14:10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1

从2月17日起至3月31日,市劳动监察支队开展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范围为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企业、纺织服装等加工制造企业、住宿餐饮企业,以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检查重点区域是开发区、工业园区、商业服务一条街等用人单位集聚区;重点对象是招用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各类短期用工、临时性用工人员较多的服装、电子等加工制造企业,建筑、铁路、水利等施工企业,住宿餐饮、保安保洁等服务企业,批发、零售等商业企业,以及其他中小型非公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

检查内容重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职工工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及加班工资规定情况;遵守社会保险法情况等,重点是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不参加社会保险,申报社会保险费时瞒报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的违法情形。

对在部分企业较为普遍的试用期不参保、短期用工不参保、流动性强人员不参保、非骨干人员不参保、农民工不参保、随意降低缴费基数以及要求职工“自愿”放弃参保等典型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

检查中,劳动监察部门将严肃查处劳务派遣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对克扣被派遣劳动者工资、不缴或少缴社会保险费、以勤工助学为名派遣学生顶岗劳动的劳务派遣单位严厉打击,促进用人单位依法用工、诚信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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