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开始

发布时间:2016-11-02 14:24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7

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5月起,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开始,申报范围为市区参保单位和个人。已于2013年12月申报2014年缴费基数的行政事业单位此次不再申报。

参保单位申报本单位参保职工2013年度月平均工资。2014年新参保的职工按照办理参保手续时申报的缴费工资申报。此次申报的缴费基数用于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参保单位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

参保个人根据自身实际收入情况申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金额。社保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的上下限标准核定参保个人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期间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如果参保个人没有申报,社保经办机构将按最低缴费标准予以核定。

按照申报要求,基本养老保险参加省行业统筹的驻徐省部属单位必须同时申报在职、退休人员的缴费基数。退休人员缴费基数按照2014年度调资后养老保险金申报。在徐州市区享受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的基数由社保经办机构依据其养老保险金直接确认,参保单位不再申报。单位申报缴费基数后又发生人员增减变化的,单位无需重新申报,社保经办机构负责调整,2014年7月将按照单位实际参保人数启用新基数核定征缴计划。

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对不按时申报缴费基数的参保单位,从2014年7月起缴费基数一律按上一年度缴费基数的110%计算,同时列入重点稽核范围。

市社保中心介绍,为进一步扩大我市社会保险覆盖面,市区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均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不得违规选择性参保,不得让职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今年我市大力推进电子社保,优化网上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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