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汪区:贾汪区顺利完成《港口经营许可证》核查换发工作

发布时间:2016-10-15 16:52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6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管理规定》,规范港口(码头)经营行为,区港务处自8月初至本月底,对全区20个港口(码头)进行核查,对符合港口经营条件的16个港口(码头)核发《港口经营许可证》。

    在港口(码头)经营核查工作中,从全面提高全区港口(码头)生产经营管理入手,进一步推进港口整合,引导和鼓励企业逐步向港口规划区集中,实现规模发展、可持续发展,力争将港口做大做强。同时向港口(码头)从业人员宣传港口核查方面的国家规定、政策,要求港口(码头)经营人加强港口(码头)安全生产管理,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应急预案,重视环境保护等。通过现场查看和港口资料的审核,符合经营条件给予核发《港口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港口经营许可条件的港政人员给予指导,帮助查找相关材料,给予一定时间的整改期。为使这次港口(码头)经营核查保质保量的完成,港政人员经常深入港口(码头)加班加点,上门服务、延时服务、限时办结,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阳光作业”,使辖区港口(码头)资质管理水平得到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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