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出台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6-11-02 14:33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33

7月8日,我市召开全市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推进会,对我市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做出部署。会上同时下发了《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意见》(下称市委35号文件)。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央和省委非常重视。去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用5年时间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今年省委1号文件提出,2016年底前全省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而在个别地方,由于农村土地承包权属不清,影响了土地流转集中和农业适度规模发展,土地承包纠纷也成为当前农村社会管理中的一项突出问题。因此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也是深化农村改革、保障农民切身利益的现实需要。

五个规定动作

市委35号文件规定,2014年,我市将选择沛县、铜山区整体推进,同时选择丰县师寨镇、睢宁县李集镇、邳州市燕子埠镇、新沂市瓦窑镇、贾汪区耿集办事处开展试点,积累经验,为全面推开打好基础;2015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基本达到应登尽登;2016年全面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市委农工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必须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完成规定的五个动作。一是通过图解、实地测量等多种方法,弄清、搞准农户承包地面积等;二是借助于符合标准的各类影像图和土地利用现状图,绘制出农户承包地块示意图,做到一户一图,标识统一的地块编码;三是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四是颁发统一规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五是进行登记资料归档,将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纳入信息化管理系统。

六条基本原则

据介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因此工作中必须把握基本原则,守住政策底线,积极稳妥推进。

市委35号文件对这项工作的基本原则表述为六条。

一是依法规范原则。要按照《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依照法定内容和程序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做到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面积、合同、登记簿、证书“四相符”。

二是保持稳定原则。实施中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要保持原有土地承包关系不变、承包户地块相对不变、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的起止年限不变和不影响正常农业生产经营。

三是民主协商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广泛动员农民积极参与,发挥民主协商和民主决策作用。土地调查、丈量、确权、登记等重大事项,要由村民民主决策,结果要得到农民同意,不得替农民做主、代农民决策。

四是“确地”为主原则。这次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照省统一要求,要坚持以确地方式确定农户承包权益。凡土地已经承包到户的,都要确权确地到户。

五是因地制宜原则。根据各地农村土地承包实际,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现行政策的前提下,可以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因地制宜地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六是地方负责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由各级党委、政府负责,建立市统筹安排、县级党委和政府组织实施、镇村具体承担、成员单位互相协作的工作机制。

“六步走”工作步骤

市委35号文件规定,依照省里经试点探索、初步形成的前期准备、入户调查、测量制图、公示审核、登记颁证、建档入库“六步走”工作步骤,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操作规程,把握每个环节,规范有序推进。

前期准备主要是开展土地承包原始档案资料清理等工作,着力解决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台账种类不齐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同时处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形成用于调查和实测的基础工作底图。建立健全整理立卷、分类归档、安全保管、公开查阅等制度。

入户调查是根据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和基础工作底图,进村入户调查每块承包土地的权属、面积、四至、经营方式和空间位置。

测量制图是按照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技术规范,对承包地块进行测量、绘图并标注编码,形成承包土地示意图供农民指认。

承包土地示意图完成后,要经村组审核后在村组公示,对公示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查处、修正并再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农户签字确认。

镇政府完成承包土地示意图、登记基本信息表汇总审核和信息化录入工作后,将登记要件上报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登记,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登记申请予以审核,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请县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建档入库,由各级档案部门指导实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加强登记成果的开发利用,实现土地承包管理向信息化、数字化、动态化方向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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