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发布时间:2016-11-02 14:35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9

7月21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公开发布《省政府关于加快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合新华日报记者采访省有关方面权威人士作了解读。

江苏出台意见加快健康服务业发展

2020年基本建立健康服务业体系

7月20日,江苏正式出台《关于加快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提出2020年基本建立健康服务业体系。

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后,江苏省高度重视,李学勇省长、李云峰常务副省长分别作出批示,要省发改委会同卫生部门结合省情研究制定贯彻意见。据此,江苏及时启动《实施意见》起草工作,形成《实施意见》送审稿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以省政府文件形式印发。

何谓健康服务产业?《实施意见》给出了明确的界定:”健康服务业以维护和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为目标,主要包括医疗服务、健康管理与促进、健康保险以及相关服务,涉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健身产品等支撑产业。”

《实施意见》要求,到2020年,江苏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业体系,打造一批具有知名品牌和良性循环的产业集群,实现增速明显加快、比重明显提高、集聚程度明显提升、竞争力明显增强,基本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健康服务业规模发展、集聚发展和创新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具体目标包括:多元化办医格局初步形成,到2020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量的20%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40张以上;多样化健康服务业全面发展,中医医疗保健、健康养老以及健康体检、咨询管理、体质测定、体育健身、医疗保健旅游等健康服务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商业健康保险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大幅提高;产业规模显著扩大,到2020年建成一批省级健康服务业集聚区,产业规模达到1万亿元左右;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到2020年全省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90%以上,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65%以上。                 

权威人士深度解读——

亮点:“政府”“市场”作用正向叠加

7月20日,省发改委主任陈震宁接受专访,对《关于加快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内涵进行了深度解读。

“这是国内首个全面系统地就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作出部署的改革文件,是我省经济体制领域改革先行一步的创新举措,基本目标是要抓紧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让市场这只‘无形之手’充分施展,形成先发优势,对资源要素产生‘虹吸效应’,进而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陈震宁说,“健康服务业覆盖面广,产业链长,内涵丰富、外延宽泛。“它是一个跨界的、不是一蹴而就,需要多部门配合、长期来逐步实现的产业。”

“《实施意见》力求充分体现中央精神和江苏特色的结合,为我省健康服务业创新发展营造空间、创造条件。”采访中,陈主任具体介绍了《实施意见》所呈现出的江苏特点:

“最大的亮点,在于形成政府与市场两个作用的正向叠加效应。”陈震宁说,“加快健全并不断完善市场体系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所在,是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实施意见》特别强调政府引导与市场驱动的有机结合。强化政府在制度建设、规划和政策制定及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基本和非基本健康服务协调发展。

他举例说,比如,围绕社会办医这一重点任务,强调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提出了操作性强、力度较大的具体政策措施:“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通过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公办民营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服务业”、“鼓励社会资本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的医疗健康服务领域”,这些都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决定在健康服务业领域的具体体现。

此外,支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研究设立政府引导、推动设立由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共同参与的健康产业投资基金,通过参股、融资担保、跟进投资等方式引导产业发展”,更加强调通过市场作用给健康服务业企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在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的同时,也注重政府职能的全面正确履行到位。

陈震宁说,政府要保障人民对健康服务的基本需求,而人们更高层次、多样化的需求要遵循市场的规律,正确处理好政府领导和市场调节二者之间的关系十分重要。     

【核心信息】  政府财政:加大投入支持健康服务业

记者从江苏省财政厅获悉,江苏政府财政将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健康服务业发展。江苏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下半年省财政厅将配合相关责任部门,制定完成非营利性民办健康服务机构投资奖励制度以及制定政府购买健康服务类公共产品指导目录。

记者了解到,按照“重点补需方,兼顾补供方”的医改原则,2014年省财政已安排基本医疗卫生经费资金84亿元,重点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等事项。

省财政厅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江苏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暂行办法》和《江苏省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管理制度,支持全省全面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以及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核心信息】  多元办医:民营医院发展迎来春天

《实施意见》指出,围绕大力发展医疗服务这一关键环节,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处处长张金宏说,目前,我省非公医疗机构数量、床位数占比、综合实力均位居全国前列。今后将放宽办医主体,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更多领域。对于境外资本,进一步放宽境外资本在内地设立独资医院的范围,香港、澳门和台湾服务提供者可在我省地级以上城市设立独资医院。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鼓励支持非公资本进入更多服务领域。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如鼓励社会资本优先投向特需医疗服务、满足多元需求的服务领域,如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整形美容、健康体检、疗养康复等特需医疗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举办上规模、有特色的医疗机构。

加大社会办医政策扶持力度。加大对非公立医疗机构价格财政税收等政策扶持力度。对符合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条件、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将其专科建设、设备购置、人才队伍建设纳入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核心信息】  医养融合:需政府推动,也需市场调节

记者从江苏省民政厅福善处获悉,计划到2015年,实现养老、医疗资源的充分融合,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达30%以上;到2020年,实现养老和医疗卫生资源更加高效利用,各类护理院(护理型养老机构)医疗功能更加完善,与医疗机构合作更加紧密,“医养融合”模式更加成熟,医疗护理水平逐步提高,护理型机构床位数占养老床位总数达到50%以上。

记者了解到,苏州市通过养老和医疗服务资源优化配置,一方面强化养老机构医疗能力,提高养老护理水平;另一方面实现医疗资源最大化利用,缓解老年人“看病难”问题。新建的昆山市社会福利院分院与周市人民医院仅一街之隔;张家港市动工的澳洋老年公寓依托澳洋医院的医疗资源,建立医养结合服务模式。 

苏州市民政局副局长郑利江告诉记者,今后,苏州市正在加紧研究和探索建立由政府主导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辟长期护理保险业务,增强群众长期护理保险意识,减轻长期护理费用压力。

【核心信息】  健康产品:研发应用进入“云”时代

《实施意见》指出,将推进医药及其他健康产品的研发制造和应用。明确提出“培育发展健康服务支撑产业”,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支持适用于个人和家庭的健康物联网产品的研发与应用。

江苏产业技术国际研究院CTO、“穿戴式医疗电子与健康云”企业联合研发创新中心主任刘龙强告诉记者,南京久康网络科技公司已经整合了全国386家三甲医院的专家资源,借助中国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平台,“进一步加强研发与运营的投入,未来四年的目标,健康会员数量将达到500万、糖尿病管理服务人数5万、可穿戴医疗电子产品出货50万部、建设高级健康管理服务中心30个,形成线上线下服务的闭环。”刘龙强告诉记者。

【核心信息】  商业健康保险:市场或迎井喷

《实施意见》指出,将丰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大力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推进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扩大人群覆盖面,2014年全省普遍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积极开发儿童保险、长期护理保险以及与健康管理、运动健身、养老服务相关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江苏将大力推进城乡化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并进一步完善落实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目前已要求各地在年底前按照市级统筹的要求全面启动实施。进一步推进基本医保与商业保险的信息对接,实现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江苏省卫计委副主任黄祖瑚告诉记者,江苏2007年在全国率先启动医疗责任保险制度。7年来,江苏承保医院数量逐年增加,到2013年,全省医疗责任险赔付案件4195件、赔付金额达1.2258亿元,3307个单位(个人)受益。江苏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规定,保险费需医院承担的部分,纳入医疗机构成本,从业务收入中列支,不增加患者负担。

“医患矛盾十分激烈的情况下,保险发挥第三方处理和赔付机制,将有利于缓解这一矛盾。”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主任孙文华预测,商业健康保险在未来几年内,市场或迎井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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