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出台《关于强化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媒体监督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6-11-02 14:39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0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发挥市主要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深化推进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按照《徐州市2014年作风建设工作要点》要求,8月25日,市作风办、徐州报业传媒集团、徐州广电传媒集团联合出台《关于强化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媒体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徐州“零障碍”工程实施以来,我市主要新闻媒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传递党委政府声音、关注民生热点问题,鞭挞歪风、弘扬正气,有力促进了“零障碍”工程建设。但是,也有个别单位存在“媒体监督影响形象”等模糊认识,对自身存在的问题遮掩护短,消极对待甚至抵制媒体监督,致使小问题变成大话题、小事情酿成大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意见》要求,健全“零障碍”工程与媒体监督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媒体监督信息收集反馈制度,市主要新闻单位所属各媒体,明确专人担任媒体监督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本媒体刊播的“零障碍”工程监督信息和内参,每周向市作风办反馈。

完善回应媒体监督工作机制。各地各单位对媒体报道和反映的问题,不回避、不护短、不掩盖,在第一时间调查核实,并接受媒体采访,公开进行回应。对事实清楚或基本事实清楚的报道要诚意接受,无特殊情况,要在3日内通过媒体通报处理和整改情况。

实行媒体监督事项督办制度。对媒体监督事项涉及多个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部门迟滞回应媒体、整改工作不到位的,市作风办向相关责任单位下达《媒体监督事项整改督办单》,明确办理部门和办理时限,加强督办。

建立市作风办与媒体联动现场调查督办制度。对于群众反映较大、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市作风办会同市主要新闻媒体到责任单位开展现场调查督办,由责任单位说明情况、提出解决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媒体全程记录、公开报道,接受社会监督。调查中涉及干部推诿扯皮导致问题拖延解决的,市作风办现场临机处置,对责任人进行问责。

建立向新闻媒体主动通报情况制度。市作风办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及时向媒体通报“零障碍”工程阶段性工作重点、典型案例的查办情况以及媒体所反映问题的处理情况等。鼓励各地各部门通过市主要新闻媒体公开自行主动查处的典型事例,更好地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完善“零障碍”工程媒体监督管理制度。把握媒体监督工作的原则要求,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着眼解决问题、注重社会效果,防止报道失实、以偏概全,防止主观臆断、感情用事。

《意见》强调,加强对“零障碍”工程接受媒体监督的考核。市作风办大力支持新闻媒体开展好“零障碍”工程监督工作,切实加强对责任单位接受媒体监督工作的再监督,将相关工作情况作为“零障碍”工程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机关绩效考核、县(市)区科学发展目标考核、乡镇分类考核和街道办事处科学发展重点考核。对本地本单位应予问责现象自行查处、主动问责并通过媒体公开的,在“零障碍”工程考核中予以相应加分鼓励;因迟滞消极处理媒体监督事项被市作风办下达督办通知书的,在“零障碍”工程考核中予以相应减分。对媒体监督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干扰抵制监督的,市作风办视情向责任单位下达“黄橙红”作风警示书,按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取消其绩效考核或科学发展目标考核等各类综合考核评先评优资格。同时,按照相关问责办法对责任人进行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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