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1233条河道全面实行“河长制”

发布时间:2016-11-02 14:41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7

实施“水更清”行动计划以来,我市坚持把水环境治理作为水生态建设的重中之重,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改革管护机制,创新工作举措,巩固治水成效,扎实开展城市生态水网建设,区域水环境质量显著提高。

彻底理顺城市河道管理体制。归并各类涉水事务,全面整合水利、供水和排水三大行业,实行城乡水利建设、防汛、供水、污水处理、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整治一体化管理,“一龙治水”格局全面形成。在水务一体化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市区主要河道的统一管理,成立“徐州市河道管理处”,负责抓好城市重点河道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和日常管护工作。

创新推行社会化保洁机制。对市区奎河、故黄河等15条城市河道率先实行社会化保洁制度,制定城市河道保洁质量标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市、区财政对所辖河道按照每年3000元/公里落实养护资金、0.15元/平方米落实水面保洁资金;镇(办事处)对所辖河道按照每年1000元/公里落实养护资金、0.15元/平方米落实水面保洁资金,确保河道环境整治成效得到长效保持和巩固。

全面实施“河长”管护机制。对全市1233条大小河道全面实行市、县、镇三级“河长制”,综合推进河道环境整治和常态管理工作。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水利等16家单位为成员的“河长制”管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解任务,确保河道整治和管护工作落到实处。

整合盘活水务投融资平台。做强做实水务国有融资平台,推进平台市场化运作,集聚、吸引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创新管网租赁、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多层次、多元化拓展融资渠道,近年来落实河道治理、水系贯通、污水处理等投入16.9亿元,为加快城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提供了有力保障。

严格落实考核奖惩机制。将城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和日常管理工作,纳入地区、部门年度目标责任状,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度。把市区老房亭河、马场大沟等重点城市河道纳入生态补偿考核范畴,实行污染损害补偿制度,促进责任单位强化河道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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