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餐馆,占道经营,归城管管;存在油烟扰民,归环保管;有无营业执照,又归工商管;要是没食品流通许可证,又得找食药监部门。在当前的城市管理中,存在不少这种一事多部门管理的情况,各部门单独执法,很容易出现“踢皮球”现象。
从10月22日起,泉山区在全市率先试点成立城市管理分片综合执法大队,城管、环保、食药监、工商等部门“组团”执法,执法队伍扩大了,执法权增多了。
从单一执法到“组团执法”
根据城市管理分片综合执法工作方案要求,泉山区将主城区10个街道办事处划分为南部、中部、中北部3个片区,每个片区组建一支综合执法队,联合片区内相关街道办事处开展常态化综合执法工作。
该区城管办负责人刘明介绍,综合执法大队的任务就是对辖区内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及城市管理工作中容易反弹、回潮的行业每天进行巡回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检查、处罚,督促责任街道办事处或部门整改落实。
综合执法大队的主要任务是: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店外经营及流动商贩、马路疏导点、早夜市卫生、垃圾中转站、环境保护等;行业单位管理,包括“五小”行业亮证及环境卫生、城乡接合部环境卫生、农贸市场卫生及秩序、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等;联合解决突出难点问题,包括对检查中发现的反弹回潮比较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联合街道办事处实施综合执法,确保达到整治效果。
采访中,大家普遍反映,比如城管在执法过程中,遇上涉及噪声扰民、河道排污、道路扬尘等问题,超出城管执法范围的,只能联系环保等部门来执法,增加中间环节,部门之间如果协调不畅,还会存在扯皮等现象。
从单一执法到“组团执法”,解决了哪些问题?南部片区综合执法队队长季滨表示,这种执法形式减少了监管的空缺,减少了各部门间的互相推诿。
从分散执法到“集中执法”
以往单兵作战,由于执法权限问题,不可能监管到位,综合执法队在检查中更加全面,并形成一定的震慑力。
在奎山路,几家小餐饮缺少油烟排放处理装置,造成油烟扰民,群众反映强烈。相关部门多次协调处理,均无结果。南部片区综合执法队接到任务后,先后两次到现场,根据相关规定,限期整改。最后,经营户签订了承诺书,安装了净化装置。
“油烟扰民,属环保部门管辖范围,如果城管、工商等部门在执法中发现,也没法进行处理。通过综合执法,检查的范围明显更加全面。”季滨说。
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对所辖街道内的违法行为起到震慑和教育作用。以中部片区综合执法队为例,截至11月底,共计立案56件,其中已办结42件,14件正在办理。
“综合执法不仅加强了城市管理,还提高了执法能力。”刘明说。
记者注意到,综合执法大队由不同部门的人员组成,涉及的执法领域广、覆盖范围大、专业层次复杂。针对这一情况,各支执法队按照“有什么提高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技能、知识交流工作,由不同部门人员对其余人员进行相关行政法律业务知识、现场执法、取证技巧、现场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进行综合培训、交流。
中部片区综合执法队队长陈冬梅深有感触地说,通过这一交流活动,解决了队伍分工分散,制约全面执法方面的难题。同时对全大队的队容风纪、内务管理、环境卫生、执法文明、执法方式、言谈举止进行规范。
综合执法权“下沉”街道
分片综合执法大队的试点工作将于年底结束,在充分吸收借鉴前期三个片区综合执法大队示范经验的基础上,泉山区将在主城区10个街道办事处成立综合执法队。
为深化街道办事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队在街道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中的作用,该区专门制定《泉山区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队组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以原有城管科(城管中队)为平台,整合安全生产等执法力量,区工商、环保、食药监、卫生、园林等部门按照街道办事处面积和辖区人口,分别派驻两名左右的执法人员参与,成立综合执法队。
综合执法队在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街道办事处分管城管工作的负责人管理,相关业务接受派驻执法人员的区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刘明表示,成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于把多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了。对于老百姓反映的问题,可以第一时间出动执法队员解决。
按照规定,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综合执法队的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奖惩,相关职能部门派驻人员的工资关系不变。“在保留人事关系在原单位的同时,实现执法权力的下沉,能够让基层问题的解决更为迅速,尤其是对一些涉及到多部门的问题,现在可以由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