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夏”大忙临近,为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有效防止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发生,从5月20日至12月20日,我市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内容包括:
安全责任不落实的行为。未建立岗位责任制、事故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等制度的;未开展“打非治违”和暗访暗查的;未制订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农机合作社和用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违规储存汽、柴油的;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未落实跟踪督办的行为。
违法违规驾驶操作、发放牌证行为。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无证、违法载人、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给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违规跨行政区域发放牌证的;违规乱收费、搭车收费等行为。
违规拼、改装行为。农机销售、维修企业或使用者私自改装拖拉机及其挂车(加高加长等)、联合收割机粮仓等行为;农机维修、报废回收企业制售假冒伪劣和私自拼装农业机械的行为。
瞒报漏报事故的行为。事故采集上报制度不落实;发生农机事故,对其原因不分析、不剖析等行为。
市农机局要求各地农机部门加强与安监、公安交警等部门的协调,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加强信息交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重要农事季节的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抓好夏秋农忙及冬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农机安全隐患类型、分布区域、路段,严肃查处农机安全生产领域内的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要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及时研究、协调并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问题,不定期开展暗查暗访和重点抽查,抓好夏秋农忙、汛期和重要节日等重点时段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实事求是,查处农机安全事故,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