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监察局开展禁烧工作巡察和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16-11-02 15:04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9

为严肃查处秸秆焚烧行为、确保禁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5月21日,市监察局下发《关于做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行政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对基层禁烧工作情况进行巡察和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

《通知》要求,各地要准确把握“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职能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重对主责部门和包保督查责任部门的工作履职情况进行再督查。加强监督检查,通过明查暗访、现场督查等方式,对基层禁烧工作情况进行巡察和监督检查,落实工作责任。同时,督促各督查组全方位、全时段巡查督导,严格履行职责,推进秸秆禁烧工作持续开展。对监察现场发现的个别存在焚烧隐患的问题,及时提出禁烧工作建议。

《通知》强调,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中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等行为,严查严办,快查快结,一律严肃问责有关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和督导责任。对省市确认为“第一把火”以及情形严重或影响较大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纪依法追究党政纪责任。因焚烧秸秆造成大气污染、火灾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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