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明确基层法治建设目标

发布时间:2016-11-02 15:11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1

日前,我市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基层法治建设工作的六大目标,为法治徐州建设打牢坚实基础。

以营造“人人守规矩、事事依法办、处处有秩序”的法治徐州环境为方向,《意见》明确了全市基层法治建设工作六大目标:基层党政组织依法履职、依法办事,行政执法人员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基层民主自治充满活力,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良性互动;基层法治宣传深入人心,基层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群众自觉信法守法、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基层创建活动规范有序,法治镇(街道)、城乡和谐社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绩效全省领先;基层法治服务保障有力,“一委一居一站一办”新型社区服务管理体制全面运行,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矛盾调处等法治服务平台网络在基层全覆盖,“一村一顾问”制度落实,基层干群关系和谐;基层法治建设组织体系完善,镇(街道)、村(社区)及基层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有机构人员、有经费保障、有制度规范、有监督落实。

《意见》指出,要重点解决影响制约基层法治建设的瓶颈问题,着力解决基层政权组织公信力不强问题、基层民主自治工作不规范问题、基层法治建设整体水平不平衡问题。下一步,全市将深入开展“八大主题”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一一二”工程,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化镇级“四权五制”、村级“四权建设”,加快推进“政社互动”、“三社联动”,规范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开展法治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城乡和谐社区 、依法管理诚信经营等系列创建活动。大力实施法治惠民实事项目,建立健全协作联动机制,推动法治惠民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意见》从组织领导、保障措施、督查指导、队伍培训四个方面明确了基层法治建设实施方式。今后,基层党政主要负责人担负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基层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市、县、镇级科学发展考核体系,各级基层均须建立起法治工作领导组织,建立完善市、县(市)区机关部门基层法治建设联系点制度,不断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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