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部门公布市区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听证会方案

发布时间:2016-11-02 15:12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8

为落实国家、省、市水资源管理及相关价格政策要求,市物价局将在8月中下旬,组织召开完善市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和民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听证会。

昨日,物价部门公布了此次听证会上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方案,其中居民生活用水阶梯用水量设置为三档,到户价分别为2.97元/立方米、3.75元/立方米、6.11元/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气阶梯用气量同样设置为三档,销售价格分别为2.45元/立方米、2.94元/立方米、3.67元/立方米。

按照市物价局公布的方案,针对居民生活用水(一户一表且抄表到户)的居民,主要对阶梯用水量进行设置。第一阶梯:年用水量小于等于180立方米(月用水量小于等于15立方米),基本水价为1.57元/立方米,加上城市附加费0.15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1.05元/立方米、水资源费0.2元/立方米,到户价为2.97元/立方米;第二阶梯为年用水量大于180立方米,小于等于276立方米(15立方米<月用水量≤23立方米),基本水价为2.35元/立方米,加上其他费用,到户价为3.75元/立方米;第三阶梯年用水量大于276立方米(月用水量>23立方米),基本水价为4.71元/立方米,加上其他费用,到户价为6.11元/立方米。按照方案,居民生活用水(非一户一表户)不执行阶梯价格,基本水价为1.63元/立方米,到户价位3.03元/立方米;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也不执行阶梯价格,基本水价为1.88元/立方米,到户价为3.28元/立方米。

市区民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同样按照阶梯用气量设置。第一阶梯:居民生活用气(一户一表用户)年用气量小于等于300立方米(月用气量≤25立方米),天然气销售价格2.45元/立方米;第二阶段:居民生活用气(一户一表用户)年用气量大于300立方米小于等于600立方米(25立方米<月用气量≤50立方米),天然气销售价格2.94元/立方米;第三阶段:居民生活用气(一户一表用户)年用气量大于600立方米(月用气量>50立方米),天然气销售价格3.67元/立方米。另外,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不执行阶梯价格,销售价格为2.7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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