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环保基础设施全面加强,生态园区建设扎实推进,产业转型步伐加快……”7月24日,在沛县生态县建设考核验收汇报会上,国家考核验收组对沛县国家生态县创建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一致同意沛县通过国家生态县考核验收。至此,沛县生态文明建设再次迈上了新平台。这也是苏北首个通过国家生态县考核验收的县份。
7月23日至24日,环保部生态司副司长沈学强带领国家生态县考核验收组来徐,对沛县国家生态县建设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组分组到张寨镇陈油坊生态农业园和陈油坊村、安国湿地、沛城生活污水处理厂、沛沿河李集桥国控断面和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等30个生态建设点现场考察,检查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沛县创建国家生态县工作汇报,观看了宣传片和技术报告片。
沛县2013年获得省级生态县命名,2014年9月顺利通过国家生态县技术评估。目前,国家生态县的5项基本条件和22项建设指标全部达到考核要求,技术评估提出的整改问题全部完成。
考核验收组认为,沛县坚持走生态立县发展之路,秉承社会、经济与生态融合发展理念,将生态县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和民心工程,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顶层设计,坚持环境优先,强化社会监督,大力实施生态富民工程,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持续推进转型升级,区域生态经济发展水平得到提升;大力推进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深化环保宣传教育,全民生态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考核验收组一致认为,沛县创建国家生态县组织严密、措施有力、工作扎实、成效显著,技术评估中提出的整改意见总体落实到位,各项基本条件和建设指标达到国家生态县考核指标要求,同意沛县通过国家生态县考核验收,并按程序报环境保护部审议批准。
沈学强在考核组宣读沛县顺利通过国家生态县验收的结果后说,沛县创建国家生态县决心大、措施硬、经验好,率先实现了城乡垃圾收集、处理一体化;生态保护红线已经达到了总面积的28.1%,在平原地区、在水乡非常难得;率先利用煤矿区塌陷地建湿地,修生态,治污水,造景观,在全国走在前列;城区的饮用水由地下改成地表水,这在平原地带具有示范意义;率先治理畜禽养殖业,划定了禁养区、限养区等,生态创建的长效机制率先完善。沈学强建议,沛县要继续坚持问题导向,防范环保风险;坚持典型引路,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生态创建,打造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