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开展字幕式电子显示屏广告整治

发布时间:2016-11-02 15:17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4

为了美化城市道路街景容貌,促进市容秩序提升,即日起我市将全面规范字幕式LED电子显示屏广告的设置管理工作,不符合设置标准的显示屏将全部被拆除。

此次字幕式LED电子显示屏广告整治工作的内容包括:拆除所有不符合设置标准的显示屏;对符合标准的已设显示屏进行规范,使同一建(构)筑的显示屏整齐美观。8月15日前,完成所有省市示范路电子显示屏的整治;8月20日前,完成其他道路及背街小巷电子显示屏的整治工作。

据了解,整治标准有六个方面,包括沿街店面宽度少于4米的沿街店面、建(构)筑物二层及以上的墙体和玻璃橱窗内、垂直于建(构)筑物墙体的位置禁止设置;沿街店面宽度大于4米的,可在店招下方、门楣上方沿内侧设置一块,其长度不宜超过店面宽度的2/3;同一建(构)筑物相邻电子显示屏的上下沿口及立面应尽量保持平齐,使用色调、字体大小、亮度应基本一致;整幢建筑只有一家店面的,其设置的LED条屏高度应与长度相协调:LED长度在8米以上的,其宽度应控制在0.5至0.6米之间;LED长度在8米以下的,其宽度应控制在0.3至0.5米之间;在道路交通信号灯20米范围内设置的LED条屏要尽量避免使用红、黄、绿三种颜色;LED条屏广告的开启时间应与商铺营业时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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