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出台意见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

发布时间:2016-11-02 15:17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21

日前,市纪委出台《关于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从今年8月开始到2016年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使之成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亮点。

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主要是针对当前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侵犯群众权益、小官贪腐等现象,着力查处以下问题: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主要是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顶风违纪、肆意妄为: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发放福利、公车私用,生冷硬推、效率低下和不作为、乱作为等“四风”问题,以及师德师风、医德医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等问题。主要是吃拿卡要、“雁过拔毛”,在土地征收流转、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以及低保资金、“三资”管理和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领域中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主要是无视群众利益,与民争利、欺压百姓,违规操作、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补偿款和徇私枉法、失职渎职,以及在农村水利、公路交通、城市拆迁改造招投标,以及工程建设中官商勾结、贪污贿赂等问题。

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主要是消极懈怠,利用审批、执法、办证、建房、入学、医保、计生和兴办公益事业等机会,乱收费、乱罚款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问题。

意见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信访、发改、教育、民政、财政、国土、建设、规划、房管、农委、水利、卫计委等部门和公安、检察机关,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重点排查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实行“四账工作法”:建账清底数、对账明责任、查账见实情、销账报结果。对问题重大、情况典型、反映突出、久拖不决的线索,由市纪委挂牌督办,或派员直接查处。

意见明确要求,县(市)区及以下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当前的主要任务来抓。坚持“一案双查”,对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突出的,十八大以来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以及出现严重腐败案件、影响恶劣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地方和部门,要严肃问责,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行动将加强督查督办,从今年8月开始至2016年底,市纪委将每3个月一批次,分6批次挂牌督办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为建立长效机制,将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与深化镇级“四权五制”、村级“勤廉双述”等监督制约机制制度结合起来,注重发挥村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机制。

  • 上一篇:前7个月徐州市经济运行情况发布
  • 上一篇:从严从实抓好工作落实 徐州市组织部长会议召开 杨时云出席
  •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