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河湖和水利工程开始划定管理范围

发布时间:2016-11-02 15:17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8

8月24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部署开展全市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加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充分发挥河湖功能和水利工程效益。

《通知》指出,要准确划定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明确管理界限,设立界桩标志,办理土地权属登记手续,建立信息共享系统,加快构建范围明确、权属清晰、责任落实的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体系。

《通知》提出了先易后难、分级负责、分批推进的三个原则。即:先易后难,先划定管理与保护范围,然后确定土地权属,具备条件的,可同步划界和确权,对管理范围或土地权属有争议的,可先进行划界。分级负责,市直管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由市水利局负责,市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予以配合,各县(市)区管理的河湖和水利工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地负责,市有关部门做好指导服务。分批推进,区分轻重缓急,以管理任务重、涉水事务多、地位和作用较为重要的河湖和水利工程为重点开展工作,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

我市本次需要划定管理范围的河湖和水利工程,是纳入“河长制”管护的1233条大沟级以上河道、骆马湖、所有登记在册的中小型水库和国有水管单位管理的水利水务闸站工程。

今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水利工程,应在工程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中明确其管理范围,并在竣工验收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完成征供土地确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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