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着力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近日,市纪委、监察局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丰县安监局原副局长于道友,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财物共计8.3万元,并为他人谋利,贪污公款1万元,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沛县栖山镇陈庄村原会计梁训春,利用协助办理村民农村低保和危房改造工程便利,弄虚作假,导致10万余元惠农资金被贪污和冒领,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邳州市东湖街道办事处后沙沟居委会原工作人员贾燕山,利用协助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管理工作便利,多次挪用土地补偿款110余万元用于营利活动,将经手保管的拆迁安置过渡费50万元公款私存,获取利息1.29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睢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原副股级干部刘亚昌,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供应商所送现金及购物卡共计32.89万元,并为上述人员谋利,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新沂市马陵山镇小周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刚,利用协助发放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款的职务便利,将征地补偿款6万元据为己有,骗取扶贫攻坚项目款1.81万元用于个人支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纪委要“以案为鉴”,高度重视基层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组织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把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坚决查处群众深恶痛绝的“蝇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