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公立医院改革“破冰”

发布时间:2016-11-02 15:23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7

根据《江苏省综合医改试点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的意见》,近日,市深化医改暨综合医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徐州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标志着我市公立医院改革“破冰前行”。

据介绍,此次公立医院改革以破除“以药补医”为关键,全面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同步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合理把控

公立医院数量规模

《方案》制定完善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各县(市)、铜山区和贾汪区制定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向社会公布。市区主要办好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徐州市中心医院、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等3所三级综合医院、1所三级中医医院,以及精神、儿童、传染病、妇幼保健、口腔、康复等专科医疗机构;各县(市)、铜山区政府主要办好1所县级综合医院和1所中医医院,贾汪区政府主要办好1所综合医院,重点扶持精神、儿童、妇幼保健、传染、康复等专科医疗机构建设。进一步明确公立医院保基本的职能,优化结构布局,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和建设标准,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以上的,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制定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范围清单,控制并逐步减少公立医院特需医疗服务供给。

加快建立

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厘清政府与公立医院之间的关系,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实现形式。市及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政府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主任、各有关部门参加,主要负责公立医院编制和人员规模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监管、法人代表聘任等重大事项。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推动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探索建立以理事会等为核心的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完善院长负责制,制定公立医院院长任职资格、选拔任用等制度,强化医院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建立科学合理

可持续的补偿机制

稳步推进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在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基础上,到2015年底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综合考虑政府投入水平、医保支付能力、群众就医负担等因素,完善县级公立医院价格综合改革政策,制订实施城市公立医院价格改革方案,改革定价机制和管理体制,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床位和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拉开不同等级医院、不同技术水平医疗服务差价;做好基层医疗服务价格与公立医院价格综合改革的政策衔接,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加快建立有利于费用控制、以合理成本定价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有序解决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矛盾,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合理降低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到2017年公立医院药占比降低到30%以下。

研究制定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医疗费用管控体系,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和减少过度检查、用药和过度服务。积极鼓励使用国产医用耗材和设备,有效降低群众医疗费用。发挥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支付和约束功能,医保基金通过购买服务对医院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予以及时结算。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2015年底前,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符合规划和医疗资源配置要求的各项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将经核定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纳入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逐步予以化解。

加强对公立医院

监管和绩效评估

进一步完善政府对公立医院履行功能定位、经济运行和医疗服务等的监管,同时强化社会监督。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制,单位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经费和院长任免、收入挂钩,对服务效率高、技术能力强,服务质量好、社会评价高的医疗机构适当提高补偿总额和绩效工资总量;个人考核结果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挂钩。公立医院定期将财务状况、绩效考核、质量安全等信息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对社会公开。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个人对政府部门、医疗机构和相关体系的运行绩效进行独立评价和监督。建立健全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对社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建立医疗卫生服务持续改进机制。

  • 上一篇:徐州签下“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第一单
  • 上一篇:江苏省“我们身边的好青年”海选活动开始投票 徐州12人入围候选名单
  •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