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徐州、济宁两市政法委联合开展平安边界模范乡镇、村(居)创建工作,通过健全组织、完善机制、落实保障、合理奖惩等措施,进一步深化平安法治边界创建活动,督促湖区各乡镇、村(居)全面落实各项维稳措施,打造稳定湖区、和谐湖区、繁荣湖区,为湖区人民安居乐业营造稳定的治安环境和公平的法治环境,巩固苏鲁边界微山湖地区来之不易的稳定局面。
据了解,平安边界模范乡镇创建的标准包括组织领导、矛盾化解、联动机制、宣传教育、融合发展、维稳绩效等方面。模范乡镇须成立湖区稳定领导小组,把湖区稳定工作作为湖区涉边村(居)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不稳定因素的定期、流动和反复排查制度,加强双边的沟通协作,积极发展睦邻友好关系,落实联合巡防、联合整治、联合执法、联合打击等工作机制。每年要开展两次以上“法律进湖区”活动,秋收夏种等敏感时期要提前做好重点涉边村(居)的进村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要在经商办企、医疗卫生、教育、住房等方面,本着“互利共赢、互帮互助”的原则,尽量给予双边优先优惠政策,在交通改善、技防建设、警务室建设等改善民生项目上,尽可能兼顾双边群众利益。
平安边界模范村(居)创建要求村(居)支部书记要切实承担湖区稳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设立湖区稳定工作室(联合调解室),落实辖区涉边不稳定因素的定期排查梳理制度,建立起红袖标义务巡防队伍,加强湖区接边地区重要路口、重点部位的巡逻防范工作。充分利用村支两委会、群众代表会、群众大会、广播喇叭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营造维护稳定的浓厚氛围。同时,还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村医保、道路建设、跨区就学、经商办企、婚姻登记、户籍管理、重点人员管理等方面的事务。
徐济两地商定,共同设立“平安边界模范乡镇奖”和“平安边界模范村(居)奖”。每年由湖区两地涉边县区对照湖区平安边界模范乡镇创建标准,对辖区涉边乡镇进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向管辖市政法委申报平安边界模范乡镇。由湖区涉边乡镇对照湖区平安村(居)创建标准,对辖区涉边村(居)进行考评,对工作优秀的,向管辖县区政法委推荐,经管辖县区政法委初审后,向管辖市政法委申报平安边界模范村居。两市政法委分别审核后,经共同商定后在两市联席会议上进行联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