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发布时间:2016-11-02 15:29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9

记者从市卫生计生委了解到,为合理配置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引导人民群众分级诊疗,我市近日出台的《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方案》,提出将进一步完善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普通门诊向专科化方向发展。

优化医疗服务体系结构。认真实施《全国医疗卫生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强化医疗资源规划与配置,强化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医疗资源配置方面的引导和约束作用,构建布局合理、规模适宜、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分级分工、运行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按照有序发展增量、合理调整存量的原则,统筹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合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床位,增强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能力,并为亚急性患者和术后恢复期患者提供治疗和护理服务。大力发展中医医院和儿童、精神、传染等资源紧缺的医疗机构。完善接续性医疗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慢性病长期照护机构,鼓励城市二级医院、非建制乡镇卫生院转型为慢性病长期照护机构,为慢性病、老年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接续性医疗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与二级以上医院、慢性病长期照护机构等协同服务,为慢性病、老年病等患者提供各类护理和家庭病床等服务。

大力加强专科人才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强全科医学、妇产、儿科、精神病学、急救医学、病理、康复医学、康复治疗师、助产、护理等相关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规模、结构与医疗机构床位规模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相适应。

严格把控公立医院的规模。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床位规模,严格控制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公立医院规模扩张。“十三五”期内,全市所有三级综合医院不得扩张单体规模。三级公立医院要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复诊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普通门诊,促进普通门诊向专科化方向发展,同时分流慢性病患者,缩短平均住院日,提高运行效率。原则上市域范围内不再新增公立医院床位、不再新建公立综合医院,为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留足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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