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丰县将开展“百名中层干部履职承诺”活动

发布时间:2016-10-16 21:47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66

    为加强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的监督管理,切实增强中层干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促进中层干部以身作则,真抓实干,坚决杜绝中梗阻,打破潜规则,刹住衙门气,提升中层干部的执行力、落实力、战斗力,为实现县委“三年崛起达小康,五年倍增冲百强”宏伟目标提供可靠的作风和效能保证。根据《关于开展“正风气、提效能、促崛起”教育整顿活动的意见》精神,县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开展“百名中层干部履职承诺”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承诺对象:“百名中层干部履职承诺”活动对象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中直接面对企业和群众,具有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的117名科(股室、站、所、队、分局)主要负责人(名单附后)。

    二、公开承诺内容:中层干部要不断完善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文明办公等服务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实行“四亮”制度,即:亮职务身份、亮岗位职责、亮绩效目标、亮工作承诺。主要是中层干部对自身履行职责,完成目标任务,勤政廉政、监督举报电话等方面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三、公开承诺活动时间:从2011年10月份开始。

    四、公开承诺活动程序:

    (一)上报承诺书。各单位中层干部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承担的目标任务,认真准备承诺书,篇幅400字以内,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后于期10月15日前报县作风效能办,同时报送承诺书和个人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电子版(原县国土局三楼西,联系电话89236110,电子邮箱:fxzfxnb@163.com)。

    (二)社会公示。县作风效能办将承诺书审核后,在中国丰县网、丰县画报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过程监督。县作风效能办对公开承诺事项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跟踪督查,跟踪问效,并随机抽取部分中层干部进行工作点评。

    (四)结果运用。年终结合民主评议机关活动,对公开承诺事项完成情况进行社会评议,开展评选作风效能先进单位和评议“群众不满意科股室”、“群众不满意行政(工作)事例”活动,评出一批组织认可、群众满意的先进单位和群众反映较大的“庸、懒、浮、散”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两不”典型。并计入单位2011年度科学发展目标行政效能考核分值。

    五、有关要求:
   
    (一)开展“百名中层干部履职承诺”活动,目的是调动中层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激发干事创业激情。各行政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努力形成人人有任务、个个有压力、整体有合力的良好局面,凝心聚力,争创一流业绩,确保 “正风气、提效能、促崛起”教育整顿活动取得实效。

    (二)各中层干部要结合自身职责任务,自我加压、高点定位、拉升标杆,高标准作出公开承诺。

    (三)各中层干部对公开承诺的事项和承担的工作目标任务要逐项细化、量化,明确工作标准、时限要求、责任主体,以目标倒逼任务,以时间倒逼进度,确保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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