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规划局组织完成了徐州市域总体规划全覆盖工作

发布时间:2016-11-02 15:44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23

徐州市规划局
2016年2月

围绕构建具有我市鲜明特色的“1530”新型城镇化体系,市规划局通过编制一系列规划,现已实现全市域总体规划全覆盖。在此基础上,我市实施了一批城市功能性项目,不断增强城镇集聚力与辐射带动力,集群效应已经显现,基本形成了以徐州这一现代化特大型区域性中心城市为龙头(含铜山区、贾汪区)、5个中等城市为骨干(丰县、沛县、睢宁、新沂、邳州)、30个中心镇和65个一般镇为节点,以600个左右规划发展村庄为基础的,结构组合有序、功能优势互补、空间布局科学合理、整体协调的市域城镇体系。

一、《徐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修改工作

2012年,徐州市规划局启动了《徐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修改工作,经实施绩效评估,并报请国务院,于2014年获批同意修改。本轮总规修改规划期至2020年,规划区面积为3126平方公里,主要落实了多规融合、城乡统筹、整合优化城市空间结构、生态环境保护、市域空间管制、资源保护及合理利用、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和文物保护、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等方面内容。本规划将徐州市的城市性质定位为:全国重要的综合性交通枢纽城市、区域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生态旅游城市和宜居宜业城市。规划将形成“双心八片区”的组团式空间结构,加强片区之间的绿化隔离及快速交通联系。以老城区中心和新城区中心为“双心”,分别承担城市商业中心和行政、商务中心的职能;利用自然山体、河流、林地等绿色空间和铁路为自然边界,布局金山桥片区、坝山片区、徐州新区、铜山片区、翟山片区、老城片区、九里山片区、城东新区等八个片区。目前,规划成果已由省政府上报国务院待批。市规划局同步开展了徐州市2030年规划的研究工作,铜山区、贾汪区将全部纳入中心城区范围进行统筹规划。经初步测算,到2030年,徐州规划区的总人口将达到约50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达到约450万人。通过落实功能布局、优化城市空间结构,进一步强化徐州作为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枢纽地位,提高我市的承载力、集聚力和辐射带动力。

二、五个副中心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为着力改变我市现阶段“市强县弱”的发展格局,大力推进丰县、沛县、睢宁、新沂、邳州5个副中心城市建设,加快县域城市化进程,打造具有鲜明个性特色的城市风貌,增强县域发展驱动力,保障项目布局的科学合理,市规划局督促指导各县(市)开展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目前,邳州总规已获省政府批准,睢宁、丰县总规已获市政府批准,沛县、新沂规划期至2030年的城市总体规划正在加紧修改完善。根据5个副中心城市的总体规划,丰县的城市定位为苏鲁豫皖边界新兴工业城市和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汉皇故里文化及生态旅游城市。沛县的城市定位为江苏省重要的能源基地,徐州市二级经济中心,区域性商贸旅游园林城市。睢宁的城市定位为以发展特色制造业、商贸服务业为主,苏皖北部边界区域商贸物流中心、徐州市域宜业宜居的次中心城市。新沂的城市定位为东陇海沿线重要交通枢纽城市、长三角北部地区新兴工业城市、苏鲁边界重要的商贸物流基地。邳州的城市定位为东陇海产业带重要的水陆交通枢纽、新兴工贸城市、京杭运河沿岸具有水乡特色和历史文化底蕴的生态宜居城市。5个副中心城市既是我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及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环节,也是打造淮海城市群及徐州都市圈核心城市的重要支撑。各县(市)区域地位各异、发展特点不同、产业优势互补、生态保护联动,是推动城市群建设,协调区域发展,加快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基点。

三、全市30个中心镇规划修编工作

小城镇是连接城市与农村的重要纽带,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关键钥匙,按照徐委发〔2013〕38号文件“关于推进中心镇提档升级加快培育小城市的意见”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选取各县(市、区)域内发展相对稳定、经济实力较强、存在发展为地区增长极潜力的城镇为中心镇,根据产业发展特色及区域地位,细分为重点中心镇和特色小城镇,并组织编制中心镇规划。市规划局把加强规划编制管理作为中心镇发展和小城市培育的重要内容,经过精心准备推进工作,圆满完成全市30个重点中心镇和特色小城镇的的总体规划(2013-2030年)修编、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街区(片区)城市设计及重要街道环境综合整治的规划编制工作。其中,20个重点中心镇按照“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要素集约”的要求,科学编制小城市中长期规划,拉开了小城市发展的基本框架;10个特色小城镇按照彰显特色、集聚发展的要求,对原规划进行修编完善,使特色更加鲜明、规划方案更加适应发展需要。通过明确因地制宜、“量身定制”的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定位和目标,如都市“卫星城”、县(市)副城、绿色农业型、特色经济型、休闲旅游型小城市等,以独特的功能参与徐州特大型城市的分工,努力探索形成具有我市特色的小城镇建设模式。目前,30个中心镇总规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已获徐州市政府正式批准实施。

四、全市65个一般镇规划修编工作

30个重点中心镇、特色小城镇以外的一般镇强调内涵发展、集约发展。为贯彻徐委发[2013]55号文件精神,市规划局通过督促指导开展了全市65个一般镇的规划修编工作,最终实现了全市范围内城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全覆盖。这65个一般镇将参与创建管理示范镇,重点任务即提高管理水平、推进内涵发展、控制外延扩张、打造优美环境。按照创建要求,本轮对65个一般镇的城镇规划进行了适度修编和优化调整,合理控制城镇规模,与现行土地利用规划紧密衔接,因地制宜地寻求最优方案来解决过境交通问题,将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多方面同步优化、综合提升,以促进人口梯度转移,加快城乡互动融合。

五、新一轮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工作

按照苏政办发〔2014〕43号文件“关于加快优化镇村布局规划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和相关工作部署,市规划局开展了新一轮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工作。根据各自然村庄的区位、规模、产业发展、风貌特色、设施配套等现状,在实施评估与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将自然村庄分为“重点村”、“特色村”、“一般村”,其中“重点村”和“特色村”是规划发展村庄。“重点村”作为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的中心节点,规划配置能够辐射一定范围乡村地区的、规模适度的管理、便民服务、教育、医疗、文体、农资服务、群众议事等功能建筑和活动场地,引导建设完善的道路、给排水、电力电信、环境卫生等配套设施,培育建设“康居村庄”(星级康居乡村)。“特色村”在既有村庄特色基础上,着力做好历史文化、自然景观、建筑风貌等方面的特色挖掘和展示,发展壮大特色产业、保护历史文化遗存和传统风貌、协调村庄和自然山水融合关系、塑造建筑和空间形态特色等,并针对性地补充完善相关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避免“贪大求全”,引导建设“美丽村庄”。“一般村”通过村庄环境整治行动,达到“环境整洁村庄”标准,村庄环境整洁卫生,道路和饮用水等应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通过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明确乡村发展的空间载体,提出差别化的建设引导要求,明确配套设施建设标准,为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推进乡村集约建设、引导公共资源配置和公共财政投向、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规划依据。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中央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要求,贯彻落实镇村布局优化,进一步健全中心城市功能,美化城乡环境,增强乡村发展活力,与城镇齐头并进实现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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