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实施一周徐州市房产交易减税近3000万元

发布时间:2016-11-02 15:58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22

营改增实施已过一周,效果如何?5月10日,据统计,全面推开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的税负没有增加,反而有所减轻。实施首周,全市地税部门共受理房产交易1559宗,其中办理个人二手房税收业务624笔。首周办理房产交易减免税款近3000万元,其中减免增值税1009万元、契税1915万元、个人所得税14万元。

当天上午,办税服务厅内秩序井然。据办税服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从营改增首周的交易情况看,有四个方面的变化。一是“去库存”效果明显,市场交易趋于活跃,日均交易增幅超两成,营改增前4个月日均交易322宗,营改增后首周日均交易390宗。二是二手房交易占主导增前一手房和二手房交易占比是6:4,营改增后反转,一、二手房交易占比是3.6:6.4。三是市场对营改增的政策焦虑明显降低,增量房交易降幅超两成,营改增前购买一手房的市民,在取得原营业税发票后立即办理契税申报,而这部分人员大多因恐慌集中办理契税申报。四是营改增后,受惠最大的超过90平方米的二手房交易日趋活跃,营改增前二手房市场中,小于90平方米与大于90平方米的交易占比基本持平,营改增后大于90平方米的住房交易占据了66%的交易量,而且这部分住房享受的税收优惠数额占一、二手住房全部住房税收优惠的76%。

据了解,营业税是价内税,即过去房价是含税价,增值税是价外税,要按照不含税价来征税,所以要先计算不含税价格,再计算缴纳增值税。此外,营改增后,二手房营业税优惠政策将平移到增值税征收中。由于增值税作为价外税,二手房交易的税负不会增加。

据介绍,按照规定,营改增后的二手房交易的增值税仍然由地税部门征收,维持办税资料不变、办税流程不变、办税场所不变。

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认为,营改增对于房地产业长期来说是一个利好,但对于具体的个人买卖二手房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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