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第二期“创新型企业家培育计划”培育对象选拔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2016-11-02 16:07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8

从徐州市人才办获悉,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全市“一中心、一基地、一高地”建设,徐州市第二期“创新型企业家培育计划”培育对象选拔工作正式启动。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10日。

此次申报的范围是我市创新型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重点选拔装备制造、食品及农副产品、煤电能源、煤盐化工、绿色冶金、建筑建材等传统优势产业,新能源、电子信息、新材料、新医药、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物流、金融、文化、旅游、健康养老、商贸、软件和服务外包、科技金融等现代服务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

申报按相关领域类别,由市人才办分别会同市发改委、经信委、民政局、农委、商务局、文广新局、国资委、旅游局、金融办共同评审和管理,选拔人数在500名左右。已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省“产业教授”、省“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省市 “双创计划”的企业家,经申报自动入选。对经评审认定的第二期“创新型企业家培育计划”培育对象,享受相关培育措施。

申报对象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1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在企业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或者在年销售收入超1亿元以上企业担任主管研发的副总经理。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2011年以来,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作为主要完成人取得的创新成果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科技镇长团”成员、市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各县区引才工程培养对象所创(领)办企业年营业收入须超过500万元。对注册3年以内,获得风创投机构投资的中小型科技企业,标准可适当放宽。

企业家按照企业所属产业领域,自主选择行业类别。市人才办会同人社、科技、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对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推荐进入评审环节。会同市有关归口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拟选拔培育对象名单。拟选拔培育对象名单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示,然后发文确定选拔对象名单,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发证书。

申报对象可登录“彭城英才网” (http://www.pcyc.gov.cn)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各类证书、证明、合同、报表等材料需通过网络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数码照片,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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