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黄升遇袭案主犯一审死刑

发布时间:2016-11-02 16:27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3

4日下午,山东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民警黄升遇袭身亡一案做出一审判决,此次判决共涉及包括主犯在内的六人,其他涉案人员另案处理。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犯故意杀人罪,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并有犯罪前科,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限制减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颜某犯故意杀人罪,且在缓刑考验期内,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四名被告,犯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三年六个月到四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2年11月22日上午8时,子房派出所民警黄升与同事赶赴山东滨州邹平县侦办一起诈骗案件。当日19时20分许,黄升等人开车返回徐州途中,3辆黑色越野车反复冲撞警车,致警车被严重撞损、熄火。刘某等十多名犯罪嫌疑人从3辆越野车内下车,持械对被困在车内的民警进行殴打。黄升想拉开车门下车与歹徒搏斗,但警车被毁严重变形,车门一时无法打开。歹徒颜某手持长刀,向车内民警猛刺。黄升用身体护住身边的同事时背部被刺中两刀,歹徒们随即逃散。

  黄升因失血过多昏迷。在路过群众的帮助下,吴坤等人迅速将黄升送到就近医院抢救。终因流血过多,黄升不幸牺牲,时年24岁。

  一事件发生的一周之内,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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