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警方首季为群众 挽回损失近百万元

发布时间:2016-11-02 16:29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7
有赃必追赃 破案必追赃

  本报讯(记者 马国明 通讯员 蔡菡)3月下旬,市公安局铜山分局刑警大队民警从安徽阜阳带回了涉嫌利用迷信实施诈骗的关某等4名嫌疑人。4人团伙组织严密,1人扮演“老板”、3人扮演“随从”,假借租房之名到受害人家中,将受害人钱财置换盗走。10名受害人平均年龄64岁,被骗数额少则三五千,多则近万元,积蓄被骗让这些老人茶饭不思。


  4人被抓获后拒不愿意退回赃款,称赃款都已挥霍。面对老人望眼欲穿的期盼,汉王派出所和铜山刑警大队民警们不厌其烦地对4名嫌疑人展开劝说,阐明厉害关系,打开了突破口。最终,4人退回赃款近6万元,民警将所有钱款一一送至老人手中。


  据了解,今年以来,铜山分局继续转变打击侵财犯罪理念,将工作做到实处,坚持把追赃挽损与侦查破案并重,最大限度地挽回群众的经济损失,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努力实现执法行为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1至3月份,该局共破获抢劫、抢夺、诈骗、盗窃等四类现行侵财类案件84起,其中追回赃物案件51起,追赃挽损率达60.71%,为群众挽回损失近100万元,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为确保工作有章可循,铜山分局强化建章立制,推动追赃挽损工作规范运行。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该局引导广大民警牢固树立“有赃必追赃、破案必追赃、追赃促破案”的理念,出台实施《铜山分局追赃挽损实施意见》。为提升追赃挽损工作质效,该局落实“六必”措施,切实做到“来源去向明晰、依法及时处理、案结物清”。


  铜山分局还设立有效监督机制,明确侵财类案件追赃工作由刑警大队牵头负责,实时对各单位受理、侦破的案件及追赃、退赃情况进行统计,每月进行通报考评,有效激发了全局开展追赃挽损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健全日常监督机制。将追赃工作纳入督察、法制、刑侦部门的执法监督范围,主要检查追赃挽损过程是否合法规范。对不按流程落实追赃挽损措施的民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确保追赃挽损工作健康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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