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警方执法规范化再上新台阶

发布时间:2016-11-02 16:30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1

     “执法规范化是公安队伍建设的‘牛鼻子’,是警务信息化、执法规范化、和谐警民关系‘三项建设’的核心。”近一个时期以来,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坚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提高公安机关依法履职能力的关键点来抓,为江苏公安当好全国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头羊”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市公安机关主要打处绩效及办案质量逐年稳步提高,连续五年无行政诉讼败诉和国家赔偿案件,市公安局连续九年被市政府评为全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狠抓执法制度建设的标准化。市公安局始终将着力点放在容易发生执法问题、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基层民警迫切需要解决的难点执法环节上,通过狠抓整章建制,消除执法隐患、堵塞执法漏洞,规范民警的基本执法行为。市公安局局属18个警种部门和各县级公安机关编制了执法岗位职责标准和工作标准,全面构筑以基本执法行为标准、常见警情处置规范等八个方面为重点的执法办案标准体系。

     狠抓执法信息化建设的系统化,全面实现网上执法办案。市公安局将接处警、刑事案件立破案、行政案件查处,以及劳动教养和行政复议**等纳入网上运行,全面应用网上电子笔录系统,实现了网上案件依法定程序实时动态流转和法律文书的自动生成及电子签章。同时,市公安局加强网上执法监督管理,为一线执法执勤民警全面配置现场执法记录仪,推广应用网上执法告知服务系统,实现了执法现场监督、执法数据监测等智能化监督管理功能。市公安局还开辟了“法制在线”、在线交流等专栏,建成常用法律法规库和“公安法律文书网”,为民警学法用法搭建了平台。

     狠抓执法监督管理的机制化。市公安局将案件审核和考评监督的视角由事中、事后向事前转变,大力加强以源头执法不规范为重点的个案监督工作,完善内外结合的执法监督网络。市、县两级公安法制部门均实行队建制,完善基层法制员先期审核、法制部门把关审核、县级公安机关领导审批审核的三级法制审核机制;强化执法预警监督工作。三年来,市公安局对有主观故意和重大过失的65起案件追究责任民警和领导78人,均计入民警个人执法绩效档案。

     狠抓执法办案场所建设的规范化。各地公安机关坚持标准,想法设法,克服困难,外争内投,累计投入经费达5000余万元,基本完成县级公安机关办案中心及基层所队“四区七室”建设任务,派出所面貌继“三基”建设外观改造后又发生了新的变化。在讯(询)问场所的建设上,市公安局坚持做到全市“三统一”,即统一讯(询)问座椅,统一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统一建设标准。在执法监督管理系统开辟执法监控模块,实现了不仅办案单位可对讯(询)问全过程同步录音录像,而且市、县两级督察部门可对全市264个所队的讯(询)问过程进行同步监控。市公安局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整治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工作突出集体。

     全市公安机关建立了党委班子定期学法、法制大讲堂、基层单位每日学法制度。市局每月举办一次全局性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新法学习讲座,开辟法制视频讲座专栏。全市公安机关在基层所队和科职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上全面实施法律必考和信息化必考“两个必考制度”,将领导干部述法考核纳入公务员考核内容。三年来举办执法规范化建设系列专题辅导讲座28场,受训民警1.8万人次;建立民警执法能力等级评定和网上学法分级管理制度。全市民警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为99.9%,位居全省前列。

   (记者 黄启源 特约记者 陈琛 王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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